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千万别忘了上牌这一步(yībù)!
为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(guǎnlǐ),提升(tíshēng)道路交通(dàolùjiāotōng)安全管理科技化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》《福建省非机动车号牌制作(zhìzuò)规范》《福建省非机动车行驶证制作规范》《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(yǒuguān)要求,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(fànwéi)内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即日起,龙岩市各县(市、区)公安交警部门将(jiāng)根据(gēnjù)辖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等实际情况,对新登记的(de)电动自行车陆续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(hàopái)。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为渐变绿色(号牌样式附后),统一安装在车辆后部,工本费保持13元不变。
二(èr)、原已登记悬挂的电动自行车号牌(hàopái)继续使用。如遇(rúyù)号牌遗失、破损等原因申请补换领号牌的,统一更换为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,车号同步予以变更。
三、未按规定登记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,禁止上道路(dàolù)行驶。
四、在道路(dàolù)上驾驶电动自行车,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,且无妨碍(fángài)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和疾病。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(tóukuī)。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,成年人驾驶具备搭载(dāzài)(dāzài)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。搭载时,乘坐人员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,严查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,维护良好(liánghǎo)道路交通秩序。
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(jiāotōngjǐngchá)支队
龙岩市电动自行车新式号牌样式(yàngshì)
号牌尺寸:180mm(长)×120mm(宽)×3mm(厚(hòu)),颜色(yánsè)为渐变绿色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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